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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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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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中的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关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根据上述的规定,赠与方还是可以反悔的,同时还可以随时终止赠与合同的履行工作。
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
4、相关法律具体如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已经过户原房主还能收回
在其拒绝的时候,可以主张其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从而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收回房子。综上,对于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在受赠人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撤销赠与从而收回。
【法律分析】: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要回来的。房产过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过户完成说明所有权的转移,已经具备法律效力。这是一种不可反悔的民事行为。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他人,已经办理他人名字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是要不回来的。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依照赠与协议,如果受让方违约或者违反合同法规定,可以依法收回过户的住房。
过户的房子一般不能要回。过户的房子一般不能要回,其权属已经发生转移,但房子过户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法律分析:不可以要回。因为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自登记之日起。房屋所有权自办理过户手续后,已经发生物权变动。新的房屋登记人,享有房屋所有权。
房子已经过户了,是否能够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折:如果题主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虽然过户了,但是过户的手续和操作程序不合法,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许还会有点希望要回来。
赠与给别人的钱财能要回吗?
1、赠给别人的钱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要回来的,如果赠与钱财还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要回来,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
2、则不能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3、送出去的东西符合条件的可以要回来,送出去的东西属于赠予的行为,在赠予行为有附加条件的,可以要求撤销赠予。
4、既然赠与了,为什么再要回来?如果这个赠与行为是受骗上当,经法院审理确认被骗,可以要回钱财。
5、给小三的钱能要回去吗 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
6、男人给小三用的钱妻子可以要回吗1 可以。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
实际履行的赠予合同不可撤销的相关法律
法律分析:“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特征如下:让位于法定撤销权;让位于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继法定撤销权之后再次限制了公证不可撤销效力的功用,使公证不可撤销效力在效力作用上再次作出让度。
主动赠与后他人财物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一般来说,自愿赠与并且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物,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相关法律具体如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主观: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情形是: 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可撤销; 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不可撤销; 赠与合同财产已经交付的,不可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权为: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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