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十七条
- 合同签订
-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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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法律主观:《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法律主观:《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有个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如果涉及到设计变更是否可更改合同价款?
1、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可以 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2、法律主观: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调整价格,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调整。比如工程承发包合同中设计有重大变更,可以调整合同价格,或者业主增减工程量,也可以调整,其余情形,一经约定,价格固定。
3、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这个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愿意调价,那么是可以的。
4、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EPC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项目最终的结算价为合同总价加上可能调整的价格。一般情况下,业主允许承包商因费用变化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况很少,只有在业主改变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等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调整。
5、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 固定总价合同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
劳动合同第17条规定
1、法律主观:《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 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 所规定的义务。
2、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是关于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的内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样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合法有效。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合同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可就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住房分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期限、违约赔偿金等。
劳动合同没到期并且公司关门调离别店,有赔偿费吗?
如果公司以员工不同意调岗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书面变更,协商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家店关闭还要看他是不是独立的法人,如果是涉及到遣散,是要给补偿的。如果是连锁公司的分公司,那公司依然存在,原劳动合同有效,看合同约定,如果不达成一致要调动工作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解释
1、劳动法第17条规定的内容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一月一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内约定的条款继续履行。一月一日以后违反一月一日前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按其约定支付违约金。除非以前约定的是无效条款。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
4、关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合同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内容,在此之前并无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1、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了《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单独约定其他条款。
3、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 所规定的义务。本条是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 劳动合同生效 的条件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4、(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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