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签订 > 正文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什么是第三人利益合同 第三人利益合同,即利他合同。利他合同作为古典契约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使古典契约理论的合同自由与意思自治得到广泛承认与推崇,对经济的...

什么是第三人利益合同

第三人利益合同,即利他合同。利他合同作为古典契约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使古典契约理论的合同自由与意思自治得到广泛承认与推崇,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分析:合作合同,担保合同等等。第三人利益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

从最广义的范围讲,第三人利益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该种合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双方结构,而是一个三方结构,这就意味着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为了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可以直接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吗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地位,其因不属合同当事人,实体法亦无规范其法律效果,故其亦不应成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法律主观: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人加入 债权债务关系 ,与债务人 共同承担债务 ,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

法律分析:能。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所以,如果第三方公司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者是债务人,而不是第三方公司。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将债务人列为被告,而不包括第三方公司。

为第三人设定义务的合同效力是如何规定的,第

1、法律分析: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第三人的履行行为为标的,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故其不承担合同责任。

2、”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这并不等于为第三人设定义务,有其独特的效力和后果。第一,第三人并非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并非一定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义务要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这是由合同目的决定的。一方当事人之所以选择另一方当事人作为交易伙伴,是因为他信任对方,相信对方的履行能力。这就是合同履行中的亲自履行规则。亲自履行规则并不排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4、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简述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成立要件和法律效力。

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法律主观:如果合同当事人签订了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那么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由于这种合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将此类合同纳入了无效合同之中。

约定人与受约人间有效契约之成立,为第三人权利成立之绝对要件。二是须以第三人取得债权为标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

最新文章